临淄历史悠久,文化灿烂,是华夏文明发祥地之一,周代齐国故都,汉代齐王首府,三国为青州沼所,隋、唐为大郡驻地,此后为县。临淄原名营丘,因东临淄河,被齐献公更名为临淄。1970年改称临淄区。临淄区位于淄博市东北部,东经118度08分至118度30分,北纬36度39分至36度37分。全年平均气温12.2℃。区内温度变化基本上反映了大陆性气候的特征。临淄区历史悠久,曾作为“春秋五霸之首、战国七雄之一”的齐国都城长达800余年,是灿烂辉煌的中国齐文化的发祥地,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。悠久的历史为临淄留下了大量文物古迹,被誉为“地下博物馆”。近年来,临淄区加大齐文化开发力度,依托这些文物古迹建设了大量旅游景点。
临淄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